汕头市潮南区海门湾海洋碳汇生态养殖项目
报批前信息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2018年7月16日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本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公开拟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。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况
项目名称:汕头市潮南区海门湾海洋碳汇生态养殖项目
建设单位:南澳县海上粮仓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海门湾海域
建设项目概况:本项目拟在汕头市海门湾近岸海域建设3片养殖区,养殖总面积为611.8302公顷。其中北侧养殖区有2个,编号分别为养殖区1#以及养殖区2#,均近似直角梯形,养殖面积分别为108.2573公顷和194.4885公顷,拟开展延绳筏式养殖,养殖品种为太平洋牡蛎。南侧的养殖区1个,编号为养殖区3#,面积为309.0844公顷,形状近似平行四边形,拟开展网箱养殖,养殖品种为卵形鲳鲹(金鲳鱼)。本项目养殖区内不设生活平台,配套建设12座警示浮标以及106盏航标灯。项目总工期约6个月。
根据《海域使用分类》(HYT 123-2009),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“渔业用海”(一级类)中的“开放式养殖用海”(二级类),用海方式为“开放式用海”中的“开放式养殖用海”。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611.8302公顷。
二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
报告书全文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Rxv25EiHcUzm_1XbeqptwQ
提取码:qq50
公众参与说明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2P7QY5uxc-hktkJOh2nVQQ
提取码:k74m
意见表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pJHyG8xl5WTG6_GcxAl3lQ
提取码:v8ix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组织的意见,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可通过电话、邮箱、来访、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联系。
南澳县海上粮仓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2023年6月9日